5万亿税收如何划分 方案较迟8月出台
即将于5月1日推开的 “营改增”, 金税三期纳税人网上报税系统,除了市场普遍关心的税负增减问题外,还有牵动*部门和地方部门神经的另一大难题——总计5万多亿元的税收收入如何重新划分?
事关这5万亿元税收重新划分的文件——*和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下称“方案”)去年已经向地方征求意见,其中方案提出了营改增后, 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增值税收入*和地方五五分成。不过东部两位发达省份的财税官员认为,目前较终收入划分比例并未确定,从调动地方积极性考虑,增值税收入中地方部门分成比例应略高些,建议*和地方分享比例可以四六分成。
今年*和地方预算草案报告明确,将完善并择机出台方案,济南 ,调动*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上述财税官员告诉本报记者,乐观预计今年上半年方案会出台,从地方预算执行角度考虑,方案较迟或会在8月份出台。(财经日报)
金融业营改增十问十答
问题五: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需要纳税吗?具体包括哪些业务?
答: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金融同业往来包括:1.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2.银行联行往来业务。3.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业务。4.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转现业务。
问题六:存款利息是否征增值税,对企业和银行有什么实际操作影响?
答:存款利息属于增值税不征税项目, 金税三期的意义,不征增值税。同时,企业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不需要开具收据,银行对于存款利息支出也不需要收据进行入账报销扣除。
问题七:哪些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答:以下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1.2016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农户小额度借款。小额度借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借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借款。
2.国家助学借款。
3.国债、地方**债。
4.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借款。
5.住房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积金在规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借款。
6.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借款。
7.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