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有哪些岗位
会计的十种岗位: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2.出纳
3.稽核
4.资本、基础资金的核算
5.收入、支出的核算
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的核算
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8.总账
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企业常设会计岗位:
出纳、会计、会计主管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收据上的发货人和收货人可以相同吗?
问:货物运输业增值税**收据上的发货人和收货人可以相同吗?
答:根据《国家关于修改的决定》(*人民共和国国家令*587)*二十二条规定:“开具收据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收据**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收据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收据;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收据;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收据。“
因此,收据按照规定如实开具,如果发货人和收货人确实是相同的,也应据实开具。
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的22种情形(二)
由于目前差旅费发放标准并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在执行中,各地税务机关对差旅费津贴的个税处理不一,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企业发放的差旅费津贴不**过各地财务部门制定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 个体工商户工商年检,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是企业能够证明自行建立的《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差旅费津贴标准符合企业实际经营需要的,在标准内实际给予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津贴允许税前扣除。三是纳税人按照所在单位规定的标准取得的差旅费津贴, 工商年检网上申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在单位没有相关规定的,按各地财务部门制定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差旅费津贴标准执行。四是税务机关直接规定明确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差旅费津贴标准,济南 ,**过部分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征收个人所得税。如《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差旅费津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批复》(川地税函[2010]195号)规定,企业应建立《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制定有《差旅费管理办法》,且其中规定的差旅费津贴标准符合企业实际经营需要的,在标准内实际给予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津贴允许税前扣除, 工商年检,否则,参照《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扣除标准应根据当地文件规定。
误餐补助
根据《国家税务部门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