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的22种情形(一)
安家费、退职费、离退休人员工资薪金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四条*七项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安家费的标准,济南 ,目前无新规定, 工商年检年审,一般仍遵循《国家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九条规定, 工商年检,离休、退休干部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150元的安家补助费,由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300元。退职干部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本人两个月的标准工资,作为安家补助费。退职费是指符合《国家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退职费标准所领取的退职费。另外需要说明的是,离、退休人员免征个人所得税**于离、退休人员从原离、退休单位取得的退休工资和生活补助部分。
离职后原单位发放的年终奖如何缴纳个税
问:企业员工8月份离职,原任职单位在10月份向其发放了年终奖,任职单位是否可以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令*600号)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部门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因此,离职员工取得原任职单位发放的年终奖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可以采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算法,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